泾县六道湾飞行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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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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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8XXXXXPW92P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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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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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林罚决字 ﹝2023﹞ 第1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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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林地及林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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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林地、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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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安徽省林业局2020年10月21日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林业行政裁量权基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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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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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处恢复植被每平方米12元(乔木林)和林业生产条件每平方米6元所需费用1倍以上的罚款计56000元;3、限期补种毁坏林木株数1倍的树木计11株(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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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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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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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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