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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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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303-00142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2023年全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01 08:44
2023年全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3-03-01 08:44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全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保障全县建设用地需求,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全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新增耕地计划任务为4000亩(其中水田165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计划任务为1500亩(各乡镇任务分解详见附件);完成2022年市级验收新增耕地项目日常变更和备案入库工作以及2021年4个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复垦工程市级验收。

二、工作安排

(一)新增耕地项目

6月30日前,完成2023年新增耕地50%目标任务的验收工作;

7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市级验收新增耕地项目备案入库工作

9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23年新增耕地的验收工作。

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新增耕地项目备案入库工作。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6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申报目标任务50%;完成2021年第一、二、三、四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复垦任务50%;

9月30日前,完成2021年第一、二、三、四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区复垦市级验收;

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申报目标任务。

三、职责分工

(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全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负责拟定年度实施计划、受理项目申报、进行选址论证、监管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日常变更、竣工验收、备案入库和指标管理等工作。

(二)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保障。负责黄村镇安吴茶场新增耕地项目可研和规划设计编制、立项报备、工程招标、组织实施、安全监管、验收组卷、工程结算、后期管护等工作。

(三)乡镇政府受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的可研和规划设计编制、立项报备、工程招标、组织实施、安全监管、验收组卷、工程结算、后期管护等工作。

(四)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结合部门职责对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其他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四、资金拨付

(一)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包干补助费用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具体标准为:水田包干费用为5万元/亩,旱地包干费用为3万元/亩,旱改水项目参照新增耕地旱地标准执行。项目包干费用包括项目测量费、规划设计费、评审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工程施工费、验收费、后期管护费等费用。其中应保障工程土地平整、外运耕作层、翻耕起垄、水土保持、田坎沟渠等必要工程投入,工程施工费所占比例不得少于项目包干费用的30%。项目工程完工后,经市级验收合格后拨付包干费用的50%,经省级备案批复后拨付剩余包干费用(扣除2500元/亩耕地管护质保金)。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包干补助费用包括基本补助和拆迁补助,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具体标准为:基本补助按照旱地10万元/亩、水田12万元/亩标准拨付到乡镇;项目区内涉及主体建筑物(一般指农户住宅,若属于价值过高的工业厂房、服务设施等,应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处理)拆迁的,拆迁补助按500元/平方米标准补助到乡镇。项目区基本补助按照工程进度和3:3:4的资金拨付比例,经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分期拨付。其中:第一次须在完成工程施工各项前期工作、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等赔付协议签订完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包干费用总额的30%作为项目实施启动资金;第二次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工程总量70%以上后,拨付包干费用总额的30%;第三次须在工程竣工并经市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包干费用总额的40%(扣除5000元/亩耕地管护质保金)。项目区拆迁补助据实支付,经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拨付。

五、后期管护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历年新增耕地后期管护责任,积极探索通过流转等形式给国有公司和承包大户等进行耕种的市场化管护新路径,按季节分地类耕种农作物,做到精细化管护,确保耕种质量达到验收入库要求。补充耕地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新增耕地管护工作实行保证金制。其中,新增耕地项目、旱改水项目从包干补助费中扣除2500元/亩作为后续耕种及管护保证金,管护保证金按照500元/亩/年标准,从验收当年开始,连续支付五年,经县领导组办公室现场核实认定质量到位的逐年拨付,不到位的不予拨付;增减挂钩项目从包干补助费中扣除5000元/亩作为后续耕种及管护保证金。管护保证金按照1000/亩/年标准,从验收当年开始,连续支付五年,经县领导组办公室现场核实认定质量到位的逐年拨付,不到位的不予拨付。

六、考核奖惩

2023年全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后续管护情况,纳入县政府对乡镇的耕地保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其中超额完成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面积可按照1:2比例折抵新增耕地项目任务;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旱地改水田项目)面积按照2:1比例折抵新增耕地任务。

榔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区域内的土地整治项目参照《榔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执行。

黄村镇安吴茶场土地整治项目(暂定名)按照县长专题会议研究的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