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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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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62C/202311-0004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社会公众】关于公开征集《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全力打造高品质旅游强县的实施意见》意见建议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6 10:05
【面向社会公众】关于公开征集《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全力打造高品质旅游强县的实施意见》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6 10:05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文旅局牵头拟定《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全力打造高品质旅游强县的实施意见》。现将《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全力打造高品质旅游强县的实施意见》予以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31116-20231215日。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社会公众可于20231215前,通过纸质意见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邮寄地址: 泾县泾川镇同心路山口社区办公楼,泾县文化和旅游局4403(产业发展股)

电子邮箱:1210052956@qq.com

联系电话: 0563-2666029

联系人: 胡贤明。



中共泾县县委  泾县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全力打造高品质旅游强县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市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和《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长三角生态文化闲康养基地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县,更好发挥旅游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美好生活中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贯彻省、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提出两业并进战略,将文化旅游业定位为县域支柱产业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积极抢抓新机遇、抢跑新赛道,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县,构建主客共享的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空间,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泾县增添文旅动能。

2.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我县文旅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以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县为总体目标,以山脉、水脉、文脉为资源经络,彰显点上有风韵、线上有风光、面上有风景的“宣纸上的山水画卷”,全面构建双核驱动辐射,一环全域联动,五片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3.主要目标。2027年,全县旅游接待总人数达2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200亿元。新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A级景区各1个,建设一批省级特色旅游主题村,将我县打造成为长三角休闲旅游目的地、康养旅游样板地、研学旅行示范地,建成高品质旅游强县。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旅游新高地构筑行动

4.共建“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加强规划统筹、项目引领,充分挖掘我县历史、文化、生态、美食等特色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创意经济、医疗康养、会展经济、体育赛事、文化服务等六大高端服务业。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积极争取和申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事项)。推进重点旅游廊道建设,打造“大黄山”精品旅游线路。(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打造“长三角(安徽)生态绿色康养基地”。积极推行长三角异地养老模式,发展候鸟式养老、疗养式养老、田园式养老产业,做大做强“银发经济”和疗休养市场。启动康养村(社区)建设试点,加快公共服务设施、旅游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积极开发康养旅游产品、康养旅游精品线路,打造“医、养、游、健、学”全链条休闲空间。支持“森林+医疗”“森林+食品”“森林+文化”“森林+体育”等森林康养新业态发展,打造一批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森林康养人家、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小镇,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打造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开发新高地。开展全县古村落起底式调查,强化传统村落空间肌理及文化记忆保护,加快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查济、黄田、章渡等重点古建筑群文物修缮保护开发工程。加强以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为代表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发挥红色文物资政育人、凝聚人心的作用。积极探索传统村落活化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引入国有和社会资本,加快完善传统村落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推动传统村落整村适旅化改造,推动地方文化融入旅游街区、景区、酒店、线路等,让游客在吃住行游购娱全过程中体验地方文化的独特魅力。实施“非遗人家”项目,高起点建设一批非遗工坊、非遗旅游基地。(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各乡镇人民政府)

7.打造特色旅游目的地。依托我县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影视、非遗、写生、研学旅游,打造特色旅游目的地。突出宣纸文化、红色文化、传统民居建筑与村落等元素,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推广诗歌研学、红色研学、非遗研学等精品线路,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场馆、职业院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对外开放,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便利。健全完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管理制度,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生综合实践课程体系,指导创建各类研学旅行基地。建立健全我县革命文物资源数据库。组织创作一批红色艺术作品。加大资金投入,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数字化、互动性展陈水平,提升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皖南事变烈士陵园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教体局;配合单位:桃花潭·查济文化旅游区管委会、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皖南事变烈士陵园,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旅游乡村赋能行动

8.打造休闲旅游精品示范村。深入落实《安徽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全省乡村旅游“十百千”计划重点村,聚焦村落、田园、道路、建筑、设施、夜景及整体风貌,推动“双微”重点村改造提升,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旅游接待能力。推动建设一批“康养村”“画家”“摄影村”“文创村”“非遗村”及“美食村”等精品主题村。出台我县民宿管理办法,落实民宿证照办理联审联批机制。持续开展最美民宿评选活动,推动乡村民宿升级,打造特色鲜明的民宿集群。将旅游民宿纳入疗休养活动住宿范围。(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9.创新乡村旅游运营管理模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赋能“千村引领 万村升级”工程。支持旅行社利用客源优势参与旅游村运营,发展“旅行社带村”模式。发挥重点景区溢出效应,推动符合条件的4A级以上重点景区参与周边村庄乡村旅游开发管理,发展“景区带村”模式。鼓励村集体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成立乡村旅游发展公司,组建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公司(合作社)带户”模式。鼓励引进有经验的运营公司或管理团队,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完善评价体系,积极参与村庄旅游管理运营。优化乡村旅游利益分配机制,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利用闲置资产等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乡村旅游企业,实行保底分红。培育一批“后备箱”基地,推动农特产品旅游商品化,鼓励乡村旅游企业优先吸纳当地村民就业,增加村民收入,提高村民参与经营的积极性和获得感。(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国控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旅游能级提升行动

10.推进高品质旅游景区及度假区建设。加快重点景区提升改造,全力推进宣纸文化园、皖南云岭旅游区5A级旅游景区项目建设,对桃花潭等景区实施“一景一案”改造提升,丰富消费场景、迭代更新产品、拓展综合功能。加快建设桃花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月亮湾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力争到2027年,创成桃花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月亮湾省级旅游度假区、宣纸文化园5A级景区。加强旅游景区、度假区服务质量监管,完善退出机制,推动旅游景区及度假区不断提质升级。(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省旅集团、县国控集团,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11.加强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加快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推进中国宣纸小镇项目、梦乡村-泾溪水镇、桃花潭壹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力争到2027年重点文旅项目完成投资不低于50亿元。实施重大旅游项目带动战略,强化“双招双引”,编制泾县文旅康养产业招商指南,建立县领导联系重点文旅项目建设调度工作机制。积极谋划专项债项目,依托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抓好文旅基础设施和产业平台项目谋划。城乡建设以及水利、农业、林业等项目规划建设要充分考虑旅游发展需要,超前配套旅游功能。(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招商合作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利用省内外知名展会等平台,联合投融资机构、研发机构、行业商协会,开展全国招商,引进一批“链长”企业、新型文旅企业。对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县招商合作中心;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数据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扶持中小微旅游企业做强做优。指导中小微旅游企业用好文化和旅游业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各项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在中小微旅游企业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民宿、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等中小微企业参加各类旅游推介会、展销会,提升品牌知名度,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县文旅集团、牛投公司等国企投融资,打造综合实力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突出的县级文旅投资运营平台。(牵头单位:县国控集团;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旅游消费提标行动

13.培育旅游消费新场景。积极培育市民休闲旅游市场,加大城郊休闲旅游产品供给,积极发展周边游、近郊游、短途游、微度假等短途休闲旅游需求。推深做实“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泾县活动,打响“十二道泾味”美食品牌和系列美食旅游线路品牌,促进旅游餐饮消费。积极打造“夜经济”品牌,培育一批“夜食”“夜购”“夜游”“夜娱”“夜秀”“夜读”空间,支持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实施夜景亮化,积极开发夜游及文化数字化体验项目支持蔡村镇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做大文旅“夜经济”。(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丰富旅游消费新业态。推广“商业+旅游”模式,在月亮湾、桃花潭、查济等地培育一批新型文化旅游商业消费集聚区,谋划南门老街保护开发。(牵头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泾川镇人民政府、桃花潭镇人民政府、蔡村镇人民政府)推广“体育+旅游”模式,打造低空飞行营地、汽车主题公园、露营地等,举办龙舟赛、村BA等活动,争创一批长三角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深度挖掘科技创新、科教场馆、工业旧址和现代工业资源,利用县科技馆和宣纸、宣笔、榔桥木梳等非遗资源,打造一批工业旅游、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加快推动科普游。(牵头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科协;配合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发展音乐嘉年华、冰雪运动、低空飞行、剧本娱乐等新业态,打造一批体验式、互动式“网红打卡地”。支持演艺进景区常态化演出。(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激活旅游消费新动能。全面推进带薪休假、职工疗休养制度落实,鼓励弹性作息,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常态化开展“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等活动,创新文旅惠民措施,通过发放消费券和鼓励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民宿)、旅游演艺场所实行价格优惠等方式,扩大旅游消费。实施文旅“暖冬计划”,加快淡季特色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开发与推广,积极举办泾川风春节群众文化活动、来泾县过大年,鼓励企业在淡季组织团建培训、会奖旅游,激活淡季旅游市场。(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科商经信局;配合单位:县交运局、县住建局)

(五)实施文旅品牌塑造行动

16.创新营销模式,打响城市品牌。聚焦“泾县,宣纸上的山水画卷”,做热“来泾县有泾喜”话题,打造旅游热点。深耕长三角客源市场,拓展省内合肥、阜阳和亳州重点客源市场,持续举办全国文房四宝艺术博览会、宣纸文化艺术节、桃花潭龙舟赛、“泾上丹青”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平垣秘境赛艇国际邀请赛,打响“泾县,宣纸上的山水画卷”品牌影响力。挖掘提炼泾县特色文化符号,加强旅游纪念品、文创产品创意设计,增强泾县文旅品牌影响力和亲和力。(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国控集团,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多媒体合作,与新浪网、今日头条、马蜂窝、百度等旅游板块合作,在大媒体高频宣传推广,与重点客源市场旅游博主、微信平台合作,精准定向创作视频、软文,持续运营微信微博、抖音平台官方账号,突出抖音短视频宣传推广,与三大运营商合作,开展定向宣传。投放广播电视、交通广播广告,定向投放灯箱广告,加强重点客源地市场引流,打造泾县旅游宣传矩阵,激活文旅资源。(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国控集团)

17.强化区域合作。根植“大黄山”,面向“长三角”,全面深化区域文旅交流合作,深化地区间政商企多层次合作,推进产品互联、游客互送,持续拓展皖北重点客源市场,深度开发苏浙沪客源市场。积极推进与上海、南京、杭州等长三角重点城市旅游协作,联合打造自驾旅游、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康养旅游等长三角黄金旅游线路。积极参与上海大都市圈、合肥都市圈、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浙闽皖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联合旅游推介,举办文旅招商推介会等活动。全面推进长三角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文旅消费中的应用,实现“同城待遇”。(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国控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旅游公共服务升级行动

18.打造“畅优舒美”交旅融合样板。以大黄山(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为契机,争创FA01级旅游风景道;重点实施榔苏路、泾西南等美丽公路建设。推进“快进”交通方式一种以上通达A级景区。畅通交通干线与乡村旅游区“最后一公里”,打造主线联通、支线成环、末端通达的慢游交通网络。顺应自驾游发展趋势,加强路景融合升级改造,加快建设一批旅游风景道。支持运输企业开发特色旅游专线、主题型专线等交旅融合产品,逐步完善落地自驾、异地还车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交运局;配合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9.构建“多位一体”智慧旅游平台。依托省、市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按照“市县共用,统分结合”原则,做好“游安徽”公共服务平台泾县旅游数据信息更新、发布。加快智慧景区建设,实施数字赋能行动,加强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打造高沉浸式产品体验展示中心,满足虚拟现实(VR)旅游、数字场馆等多元消费体验。建立健全文旅、公安、交通运输、气象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发布景区、旅游重点村等实时游客量、道路出行、气象实况和预警等信息。(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数据资源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国控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20.完善监管机制和服务体系。完善“以游客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游客投诉受理及快处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加快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信用+监管”新模式,加强旅游企业失信及不文明信息通报。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建立完善旅游新业态监管部门协同机制,守牢旅游安全底线。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促进旅游企业提高信用意识、服务意识,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将文明旅游宣传融入导游服务、景区服务、星级饭店服务等旅游志愿服务全过程,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21.强化组织领导。将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调整更名为县高品质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研究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县直相关单位按部门职责,挂牌文旅工作办公室,明确文旅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联络员,加强政策供给和业务指导,形成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委办、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2.完善要素保障。县财政每年根据财政实际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同时配合主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文化和数字创意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扩大在泾文旅投资。(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民宿贷”“旅游贷”“文创贷”等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类项目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鼓励保险机构研发创新旅游保险产品。研究出台金融支持中小微旅游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文旅产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文旅局)保障项目用地,探索规划“留白”机制,对规划期内暂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用地性质,作为“留白”用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项目。(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优先保障重点旅游项目使用林地需求,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3.培育人才队伍。将旅游人才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文化旅游人才培训行动,积极推进文化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交流培训,分类开展文化旅游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培训。强化行业服务人才激励培养导向,定期组织开展文旅行业技能比赛,加快培养一批旅游村、旅游景区、旅游民宿、特色餐饮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及行业“带头人”,不断提高文旅人才队伍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组建旅游发展智库项目建设运营带动人才聚集。支持宣城市工业学校旅游专业建设。(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宣城市工业学校、县人社局)

24.加强考核调度。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县委对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和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文旅局)分年度制定目标任务和行动计划,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开展定期调度和评估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牵头单位:县高品质旅游强县领导小组;配合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文旅局)完善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制度,适时探索开展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定期开展旅游产业运行分析及评价,为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县提供决策、调度依据。(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统计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