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304-0015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4 发布日期: 2023-04-24
有效性: 有效
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04-24 10:34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加大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汛后地质灾害核查和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我县目前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5处,涉及直接威胁群众的有97处,威胁269户约896人,按危险性等级分为高危险性10处威胁81户约284人、中危险性51处威胁121户约383人、低危险性36处 66户约229人(附件1)。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长效机制,切实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计划,统筹省补资金和县级筹集资金,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从源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根据危险性等级情况,分类施策,稳步推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必须搬迁避让。高危险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原则上三年内必须进行搬迁避让。

1.三年内力争完成云岭镇陈塘村独山组地面塌陷隐患点21户、茂林镇铜山村麻岭组滑坡隐患点28户、桃花潭镇苏岭村乌龙埂滑坡隐患点12户、汀溪乡郭冲村上村组泥石流8户搬迁避让工作。

2、力争每年度分批完成其他高危险等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工作。既:2023年完成黄村镇九峰村李村组李良缘屋后滑坡1户、汀溪乡大南坑村马家组张国荣和张小水户屋后崩塌2户、蔡村镇爱民村皮涝组许双全和许治国屋后崩塌2户、茂林镇濂长村里长组徐炳华屋后崩塌1户的搬迁避让工作;2024年完成丁家桥镇小岭村西山组曹民高等屋后崩塌4户的搬迁避让工作;2025年完成汀溪乡红星村姚丰组刘习平和赵新贵屋后滑坡2户的搬迁避让工作。

(二)鼓励搬迁避让。对中、低危险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鼓励进行搬迁避让,具体搬迁计划由各乡镇组织农户自愿申报。

三、政策措施

(一)安置补偿政策

制定《泾县2023-2025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青苗补偿和搬迁安置实施办法》(附件2),搬迁安置主要采用集中宅基地安置、产权置换安置、货币补偿安置三种安置方式,由搬迁户根据相应条件自愿选择一种。

1、集中宅基地安置

对搬迁户自愿选择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集中点安置点安置的,集中安置点公共专项设施实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搬迁户按照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求自行选择宅基地面积和位置,但宅基地面积每户最多不超过160m2,宅基地建设费用在拆迁补偿费中扣回。

2、产权置换安置

对搬迁户自愿选择产权置换安置的,由被收购人自愿选择在县城安置房进行产权置换。每户置换安置房最多不能超过一套。置换后如有剩余面积,按货币化补偿方式予以补偿,不予置换。

3、货币化补偿

对搬迁户自愿选择货币化补偿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等均实行货币化补偿。

(二)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开展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的宅基地复垦纳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县政府通过招商确定土地综合整治主体,土地综合整治主体通过融资筹集泾县2023-2025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相关费用。

四、工作部署

(一)方案制定阶段

对必须搬迁避让的,属地乡镇政府要对搬迁户安置意向进行摸底调查登记,根据搬迁户安置意向研究制定详细具体、便于操作的搬迁方案,搬迁方案要明确每季度工作任务,于2023年5月底前报送县政府审定。

 (二)启动实施阶段

搬迁避让攻坚行动要抢先抓早、立足于快,以户为单元开展搬迁避让工作,每年11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三)组织验收阶段

搬迁完成后,根据乡镇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人进行验收,及时兑现各项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泾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搬迁避让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政府是搬迁避让工作的责任主体,及时研究制定搬迁避让工作方案,强力稳妥推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财政局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5号)要求,积极开展申报省级奖补资金,全额用于泾县2023-2025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土地综合整治主体经招商确定后要积极开展融资工作,及时筹集泾县2023-2025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相关费用。

()加强信息报送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实行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乡镇人民政府于每月22日前将进展情况报送县领导组办公室。

(四)加强考核通报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攻坚行动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将予以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要素保障

在分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优先保障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安置点用地计划指标。对完成搬迁避让并验收合格的,组织专人对已实施搬迁避让的场所进行实地勘查,符合条件的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复垦模式,盘活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场所土地。县住建、交运、教体、水利、供电、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根据乡镇搬迁工作需要,积极安排相关项目和资金。

(六)加强宣传引导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搬迁村民的理解和支持是工作开展的关键抓手。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深入村组做好惠民政策的宣传,帮助群众深入消化、吃透、吸收搬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打消顾虑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