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基层气象灾害“叫应”服务机制,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工作,根据《应急与减灾处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和临灾叫应工作的通知》(气减函〔2022〕7号)、省防办《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暴雨防范应对和防台风工作的通知》(皖防指办〔2022〕9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泾县气象局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意见征求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请各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于2023年3月27日前反馈至县气象局,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563-5022142;
电子邮箱:jxqixiangju@126.com;
邮寄地址:泾县气象路135号。
泾县气象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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