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的透明、廉洁、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二、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四、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的主要内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结果的公开情况;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投诉的办理情况。
五、政务公开考评的标准。工作机制完善、责任明确;公开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实用有效;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措施有力,激励制约机制健全;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
六、考评的基本程序。被考核科室就本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局领导对考核情况进行集中核实和评定,确定等次后,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通报。
七、对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各科室给予表彰;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一般等次的科室,通报批评,负责人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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