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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14Q/202308-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3 发布日期: 2023-08-2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3 11:35 来源:泾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泾县2023“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泾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中共泾县县委宣传部

 

 

 

 

泾县司法局          泾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泾县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宣城市《关于印发<2023“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宣人常监司〔20231号),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与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全县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决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高质量普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泾县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宪法及立法法、地方组织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四)反间谍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消防条例》等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安徽省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与公民权利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安徽省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规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宣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

(七)国家、省、市及我县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

(八)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监察、司法工作中依据的其他重点法律;

(九)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活动步骤

(一)7月上中旬,启动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

(二)7月下旬至9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开展“普及行”“宣传行”活动,掀起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高潮;

(三)10月至12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若干督查组赴部分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开展“督查行”活动;

(四)12月,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五)12月下旬,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分别对“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进行总结。

五、活动方式

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分别组织开展“三行”即“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活动。“三行”活动方案分别制定,连同本方案一并印发。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江淮普法行”特色品牌活动作为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重要载体,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推进落实。“江淮普法行”活动四家主办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有关方面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普法成果可评估、能见效。各类媒体要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建好用好法治品牌栏目和节目,正向引导社会舆论、有效凝聚法治共识。

(二)围绕中心大局,突出普法重点。要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传得开、用得上。要紧扣“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全省工作大局,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落实好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制度。

(三)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宣传实效。要拓展宣传渠道,巩固和提升线上普法工作成果,推广使用“智慧普法”系统,利用好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运用好融媒体技术,开展移动式、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力度,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微电影、动漫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讲好百姓身边的法治故事,提高公众参与度。

 

附件: 1.2023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2.2023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3.2023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动方案

 

 

 

 

 

 

 

 

 

 

 

 

 

 

 

 

 

 

附件1

 

2023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推动全县“八”普法规划深入实施,按照《泾县2023“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普及行”活动方案。

、活动目的

围绕“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重点,通过开展系列普法教育活动,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活动主题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泾县

、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二)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全县党内法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四)组织开展2023年百名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五)会同县直10家单位组织开展全县“惠企暖企 普法先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开展8项面向企业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六)会同县直15家单位组织开展“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在10个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28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七)积极参加2023年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八)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探索公民法治素养新路径。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普及行”活动的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指导,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将“普及行”活动与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参加并实施好有关活动。同时,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有本乡镇本部门特色的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注意总结提炼普法和依法治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泾县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宣城法治及县级主流媒体等平台和载体,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2

 

2023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落实,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根据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总体部署,制定“宣传行”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泾县

二、活动时间

2023年7月上中旬至12月下旬

三、宣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出专题、系统研讨,推动入脑入心。依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队伍,持续开展“举旗帜·送理论”宣讲,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营造干部群众自觉学习、主动落实的浓厚氛围。用好泾县普法在线、县级主流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和取得的成效。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等阵地,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选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结合全民阅读、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通过展板展览、普法书刊资料赠阅、法治宣传活动等,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法治理念、增强宪法意识。联合有关部门,精心策划“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好户外电子大屏、法治文化广场等阵地设施,通过专题讲座、以案释法、张贴海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组织县融媒体重点报道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宪法集体学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工作,及时报道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举办宪法知识讲座“宪法宣传周”、普法讲师团巡回宣讲等活动,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

3.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等宣传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模范践行党的宗旨。加强其他重点普法内容宣传,紧扣“十四五”规划和全县工作大局,大力宣传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公民权利保障、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做好《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工作。

4.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加大对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引导,将符合条件的法治文艺作品纳入县法治文化作品库。精选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将其有机融入文化进万家、送戏进万村、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等活动中进行展演展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委宣传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对“江淮普法行”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务实开展“宣传行”活动,以高质量普法宣传推进高水平法治泾县建设。

2.加强工作协调。各党委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江淮普法行”活动品牌意义,宣传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江淮普法行”的举措成效,宣传普法依法治理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指导新闻媒体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

3.注重普法实效。各党委宣传部门要以普法效果为导向,积极创新普法方式,着力增强普法宣传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用好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成果,通过新媒体交互等新技术,创作一批短视频、VLOG、H5、MG动画、长图文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易于传播的普法作品,提升普法宣传鲜活力。加大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的引导和扶持力度,推出更多惠及广大群众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

 

 

 

 

 

 

 

 

 

 

 

 

 

 

 

 

 

附件3

 

2023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督查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按照《泾县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督查行”活动方案。

一、督查目的

了解全县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普及行”活动情况,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落实“普、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决议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为加快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泾县

三、督查重点

(一)“江淮普法行”活动部署安排情况以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情况;

(三)宪法及其他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

(四)《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五)面向重点人群、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六)责任单位开展“惠企暖企 普法先行“法润乡村(社区)”等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七)反间谍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消防条例》等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八)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安徽省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与公民权利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九)《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安徽省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规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宣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学习宣传情况;

(十)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监察、司法工作中依据的其他重点法律学习宣传情况;

(十一)国家、省、市及我县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贯彻实施情况,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23年10月至12月中旬

五、督查安排

(一)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于12月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报送“督查行”活动总结。

(二)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若干督查组,由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带队,抽查部分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抽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