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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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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74X/202303-00024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泾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泾县林业局2022年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4 16:45
泾县林业局2022年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3-03-24 16:45 来源:泾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林业局2022年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县财政局等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由分管领导牵头,明确具体股室和人员进行分工合作,对各业务股室承担具体项目进行自评工作并做好业务资料的收集及归档工作。

2022年我局根据县财政局要求,对年初下达的 14个项目全部开展自评工作,年初预算金额为 2069 万元,项目主要有: 案件鉴定、评估费、古树名木保护费用、泾县国有林场改革保障费用、林长制工作经费、林业产业会展费、森林保险费、森林防灭火工作保障经费、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费、义务植树活动经费、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费用、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经费。全年预算执行数 1894.28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2069万元,减少(未下达)现代林业发展项目80万元及受财力影响未支付94.72万元。

二、自评结果概述

在分管领导和部门的安排下,确定专人负责汇总与收集,对照文件确定应评价的对象,由各业务股室做好具体自评工作,各业务股室分别确定联络员,做好内部衔接工作。针对确定的绩效评价涉及的项目按要求收集、核实了包括提交立项决策、建设实施、生产经营等基础数据资料,收集绩效评价有关信息,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各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这一阶段我们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真实性原则,建立健全评价信息审核制度,对评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二是一致性原则,所采用的评价基础数据、评价指标口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要前后一致;三是独立性原则,保持评价主体的相对独立性,避免评价对象及其他人为因素的影响。

从自评结果来看,我局各项指标和要求均能按照年初设定的数值进行实施,实施结果能令评价方满意,除两个项目支出未达到外,其余年初设定的目标均已实现。综合评定结果为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严格执行预算与绩效挂钩,绩效与实施挂钩,实施与成果挂钩,真正做到“用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将绩效工作贯穿项目实施的全生命周期。

四、附件

14 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泾县林业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