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明确解读范围
以泾县融媒体中心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以及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等,均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第三条 创新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可通过负责人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以图片、音视频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在报送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县政府审定,起草单位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第五条 建立解读队伍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培养政策解读的专业人员,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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