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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486353219E/202312-00010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泾县融媒体中心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泾县融媒体中心政府开放日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6 09:30
泾县融媒体中心政府开放日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26 09:30 来源:泾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将“政府开放日”活动打造成为政民互动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开放对象

  在当地工作、生活、学习,关心经济社会发展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引进人才、创业者、职工代表、社区工作者,网民代表,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代表。

  第三条 开放场所

  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等。具体场所根据需要进行安排,每次活动参观2-4个场所。

  第四条 活动内容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重点任务、重要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聚焦公众关切和民生重点事项,以严格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改善民生、重点工程项目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示部门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主动邀请群众参与部门日常工作、听取群众需求和意见建议,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和谐有效的互动平台,建立群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密切群众与政府的关系,构建起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服务效率和政务公开水平提升。

  第五条 开放日活动形式一般为:

  (一)观摩体验。邀请群众观摩机关单位办公运行情况,体验办公运行流程和行政执法过程。

  (二)参观考察。“政府开放日”活动当天,邀请群众代表参观党政机关、审批服务窗口、在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等,调研重要民生工程实施和推进,听取现场情况介绍,了解机关运行、窗口服务、项目进展、城市建设等情况。

  (三)座谈交流。举行交流座谈会,相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

  第六条 相关要求

  (一)营造氛围,做好宣传。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引领社会舆论,探索“微”直播发布形式,拓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外延,发挥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精心安排,形成机制。要正确处理“政府开放日”活动和各项工作推进落实之间的关系,既要把开放日活动组织好、安排好,又要把各项工作推进好、落实好,做到互促共进。

     (三)及时总结,严格考核。要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包括图文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