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处罚时间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部门
1
泾县七莲小酒馆
泾市监(丁)罚字〔2023〕459号
经营食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经营食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罚款
罚款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2023.10.27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泾县丁家桥鸿运大酒店
泾市监(丁)罚字〔2023〕453号
3
泾县稼祥中路赵一鸣零食店
泾市监(川)处罚〔2023〕181号
泾县稼祥中路赵一鸣零食店(经营者:黄龙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案
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力诚鳕鱼肠系列产品违法所得101.52元。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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