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审计公开> 审计整改情况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707/202312-00050 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9 15:36
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5:36 来源:泾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予以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整改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泾县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审计全覆盖,并下发了《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要求,县政府为认真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于12月8日召开第35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审计整改情况的汇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收入管理方面

1.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库问题。县财政局已将应缴未缴的财政专户利息收入26.12万元全部缴库,2023年财政专户利息将在12月21日银行结息后上缴国库,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资金清查清理对账工作,及时上缴专户利息收入。

2.非税专户收入未及时缴库问题。县财政局已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站对一年以上非税待查收入予以公告,并按审批流程将已确认无执收单位的1257.12万元上缴至国库。

3.未及时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县住建局及时督促县教体局办理人防建设许可,按批准的建筑面积3150.83平方米为计算基数,将该项目人防异地建设费13.52万元全部收缴到位。

(二)预算支出执行方面

1.上级转移支付进度缓慢问题。县财政局加大财政资金筹集力度,截至2023年12月中旬,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总体指出进度为74.77%,其中:支出为0的项目降至9个,涉及金额4147万元,支付进度小于50%的项目降至15个,涉及金额8208万元,县财政局今后将从加强项目谋划、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进度,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2.超预算兑现企业奖补,奖补资金支出绩效不高问题。县科商经信局已草拟新版《关于促进工业和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将原有的48条奖补政策整合为22条,拟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正式出台实施,针对超预算兑现企业奖补资金的问题,县科商经信局表示今后将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实时掌握企业运营情况,严禁超预算支出。

(三)财政管理方面

1.政府财务综合财务报告部分数据不够精准问题县财政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了统计口径,在2022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调增土地储备项目成本4397.59万元,并将33家县属国有企业长期股权投资15.26亿元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2.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缺陷问题。县国控集团积极偿还输供水设备融资租赁贷款本息,目前已偿还本金6162万元,力争2025年全部结清;县交实公司已将9处房产全部登入固定资产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管理方面的问题。县住建局在2023年部门预算中追加“特定目标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适时调整预算安排,强化预算约束力。

(二)预算执行管理方面的问题。县数据资源局修订完善了《合同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合同的签订、审核、谈判过程,确保合同签订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县科商经信局已收回拨付的10万元建设运营款,统筹用于支持全县电商产业发展。

(三)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问题县机关事务局已对县住建局长期租赁的3辆汽车进行备案认可,县住建局表示今后将按规定加强对租赁车辆的管理;县交通执法大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车辆管理规定,规范车辆日常审批程序。

(四)财务核算管理方面的问题。县住建局表示今后将强化回租车辆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加油、维修费核算;县城管执法局督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完善财务制度,2023年10月17日,印发《城管执法大队财务管理制度》文件,规范了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的核算。

(五)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县机关事务中心已追回无依据发放的5.27万元资金;县水利局已追回多计的工程价款19.46万元;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已将重复支付的3.93万元全部追回。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审计整改情况

(一)老年助餐点运营管理方面的问题。县民政局已制定《关于做好2023年度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建立助餐点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规划建设方案,今后将以《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相关指引》为依据,狠抓助餐点规范管理和可持续运营,确保老年助餐服务行动良性发展。

(二)安心托幼资金使用和延伸服务开展方面的问题。县卫健委已追回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8.8万元安心托育资金,并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泾县2023年安心托幼行动(托育服务)资金使用方案》,不断规范资金管理,今后将杜绝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资金的情况发生;县教体局已追回违规发放的奋飞幼儿园3.15万元延时服务补助,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安心托幼的文件政策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幼儿园安心托幼工作开展明察暗访,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三)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县应急局督促昌桥乡制定《冬春救灾资金使用计划》,要求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分配冬春救灾资金,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等特殊群的救助,提升重点救助对象的标准,杜绝“平均分配”现象发生。

(四)“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县交运局加强项目单位联系,加快质保金清退进度,截至2023年12月中旬,退还了15个工程项目质保金270.55万元,余额360.88万元已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安排并拟定还款计划,力争2024年全部还清。

四、下级政府财政收审计整改情况

(一)未严格落实“吃空饷”清理专项整治工作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榔桥镇按照有关规定辞退了董某某的公职,同时该镇纪委正在对此事进一步调查。

(二)增减挂项目房屋拆迁补偿资金被他人套取问题泾川镇已追回相关资金,榔桥镇承诺在2024年1月5日前追回全部资金,目前县纪委正在对泾川镇、榔桥镇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泾川镇、榔桥镇均表示将吸取教训,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调查和问询,明确工作流程,加强对各村居的监管。

(三)项目价款结算不实问题除高村村厂房改造项目2.29万元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外,泾川镇政府已追回其他项目多计的14.59万元工程款。

(四)政府对外借款逾期未收回问题。榔桥镇政府与债务人取得联系后,债务人拒绝归还借款,2023年11月20日,县法院已受理榔桥镇提交的起诉书,目前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欠款。

五、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县交运局已要求施工方结合溪桃路状况,在适宜路段补种了红叶石楠;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机关运行经费归还了23.46万元养护资金,其余部分已拟定还款计划,力争在2024年还清。

(二)文明创建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2023年7月,县城管执法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将文明创建收容的流浪犬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管理;县住建局已约谈文明创建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完善涉及项目的竣工验收单,今后将积极组织项目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