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2日泾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经2023年12月22日泾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决定免去:
朱松林同志的泾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舒荣华同志的泾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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