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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04-0012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落实无偿献血“三免”激励政策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3〕23号
发文日期: 2023-04-18 发布日期: 2023-04-28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落实无偿献血“三免”激励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17:08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县无偿献血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3〕2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无偿献血激励办法的通知》(宣政办秘〔2019〕86号)有关要求,充分保障享受政策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县无偿献血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三免”政策重视到位

落实无偿献血“三免”激励政策是我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和血液应急保障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县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无偿献血者的鼓励和关怀,也体现了社会各界对献血者的认可和尊重。为此,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落实无偿献血激励政策(“三免”政策)作为贯彻省委“新春第一会”和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的具体举措,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把“三免”政策作为惠及民生的大事抓好、抓实。

二、明确分工,确保“三免”政策落实到位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辖区内落实“三免”政策所需的财政资金。县文旅局负责保障《荣誉卡》持卡人可免费游览本级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县建投集团负责保障《荣誉卡》持卡人可免费乘坐城区内公交车辆。县卫健委负责保障《荣誉卡》持卡人可免交县内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县人社局负责逐步完善三代社保卡对《荣誉卡》的兼容功能。县献血办要及时对接市中心血站及市红十字会确定我县符合“三免”政策条件人员名单。

具体实施单位要做好落实“三免政策”的相关工作,尽快制定出程序严谨、可操作、便捷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操作流程,确保从2023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持卡(需同时持《宣城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和身份证)人员,可享受“三免”政策。

三、营造氛围,确保“三免”政策宣传到位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行业资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平台以及内部设置的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等媒介,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三免”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要重点加强宣传“三免政策”实施的具体要求、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答市民对政策的疑惑,切实提供优质服务,积极营造“献血光荣、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调动全社会关注、支持并参与无偿献血工作,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附件: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3〕2号)

          2.《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无偿献血激励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19〕86号)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