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力量建设,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提升执法效能,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皖应急〔2023〕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决定聘用一批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兼职)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协助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履行相关行政执法职责。
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以及审核审议等方式,拟聘任赵永海等3名同志为泾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兼职),拟聘任章俊等2名同志为泾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对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
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5日。
二、反映问题和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应急管理局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公示电话: 0563-5035543
来信地址: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楼(泾县应急管理局)
邮政编码: 242000
附件:泾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兼职)和社会监
督员公示表
泾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宣城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兼职)和社会监督员公示表
表1: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兼职)
姓名
单位
职称
专业(或特长)
赵永海
安徽鑫盛达注册安全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
工程师
矿山专业
汪旭峰
宁国市安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化工专业
汪益
工贸专业
表2:社会监督员
章俊
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
凤军
泾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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