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泾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学校机构设置的批复》(泾编〔2023〕46号)文件要求,现撤销泾县琴溪镇初级中学、泾县昌桥乡初级中学、泾县昌桥乡孤峰学校、泾县泾川镇晏公奋进希望小学、泾县汀溪乡汀溪小学、泾县云岭镇北贡中心小学、泾县桃花潭镇包合小学。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拟向泾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公示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31日)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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