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变更龙井苑三期、小路口安置房建设项目划拨用地权属的报告》(国控〔2023〕10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对龙井苑三期、小路口安置房建设项目划拨用地权属进行变更,将龙井苑三期安置房、小路口安置房划拨用地权属变更为泾县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请依法依规办理划转交接等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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