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
你们好!近年来,我县不少居民群众购买三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作为代步工具,其中部分车辆属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无法登记上牌,这些违规三四轮电动车在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均不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同时,有的驾驶人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未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给受害家庭带来难以承受之痛,广大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为创造我县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市通行环境,当前我县在大力开展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攻坚行动,严查严管三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泾县公安交警特提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