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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114/202206-0005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16 发布日期: 2022-06-1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6 09:58 来源:泾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各股室、中心:

现将《泾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16












抄送:市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泾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治在新发展阶段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财政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根据《宣城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泾县财政局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新时代财政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县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法治素养,繁荣法治文化,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加快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奠定良好法治基础贡献财政法治力量。

(二)发展目标。2025年,全县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公民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增强。财政领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明确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广大财政干部学习和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渠道开展立体化、全方位宣传,发挥好财政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县属国有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进家庭等,让宪法法律深入财政工作、走入人民群众。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做好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做好“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推动财政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广大财政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参与“法德携手”系列主题活动,宣传乡村振兴及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宣传与县域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刑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防治家庭暴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针对性的普法活动,依法保障社会稳定。适应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宣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强化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适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各单行税法及其有关适用税额税率决议决定、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财政制度。适应加强财会监督的需要,大力宣传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

三、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

(一)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坚持和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网上学法考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深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合法性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不断丰富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内涵,常态化制度化推动领导干部法治讲坛活动,有效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二)落实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健全完善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财政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财政干部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尤其是与履行财政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财政、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财政、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深化依法治企,参与持续开展“服务大局 普法先行”等主题活动。落实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县属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强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引导和支持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面向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财务会计人员、政府采购、代理记账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等行业从业人员,大力宣传财政、税收、财务、会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地方金融监管等财政法律制度,不断提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

(五)加强对社会公众普法。根据财税体制改革发展需要,结合联系帮扶村、联点共建小区等工作,针对各类社会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财税法律法规的认同感和遵从度,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根据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能力。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

四、着力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一)普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将普法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相结合,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订工作中,可以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将普法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将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依法办事。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依托行政诉讼、调解、信访等社会纠纷解决平台,落实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以案释法制度。

(三)积极推进财政法治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创作和推广财政法治文化作品,利用国家宪法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契机集中开展财政法治文化创作和宣传活动。推动财政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等融合发展,讲好财政法治故事,为深化财政法治建设创造良好文化环境。充分利用“江淮普法行”等活动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

(四)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内容内涵,坚持以身边的财政人和财政事开展精准普法,坚持以群众视角和语言开展精准普法,鼓励财政干部和社会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作品。注重短视频在财政普法中的运用,推动财政普法资源信息共享。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发挥“学习强国”、安徽干部在线学习和泾县人民政府网财政局信息公开栏以及“中国普法”、“安徽普法”、“宛陵普法”、“泾县普法在线”、“泾县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优势开展多级互动普法。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推动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财政普法中发挥职能作用,鼓励引导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财政普法。进一步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财政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邀请市或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来泾县财政局开展“法律六进”、“以案释法”巡讲活动。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泾县财政局“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局主要领导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局党委每年听取法治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财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每年对各股室和中心进行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要注重工作沟通,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联系交流。

(三)强化工作保障。将普法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根据经济发展,实现动态增长。将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规范管理相关工作。认真探索建立财政普法志愿者队伍,努力打造高素质财政普法工作队伍。

(四)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成果成效展示,完成普法中期评估、终期总结验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股室和中心,将发出普法提示或建议,提出整改要求。对工作突出的股室和中心或个人进行表扬,并及时交流推广财政普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