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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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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830807B/202401-00031 组配分类: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机构: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泾县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6 15:08
泾县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5:08 来源: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公告

 

 

 泾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115

 

2024年1月10日,我县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根据宣城市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宣大气办〔2024〕4号)的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泾政办〔2020〕42号)规定,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1月15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Ⅲ级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