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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312-00081 组配分类: 林长制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3〕71号
发布日期: 2023-12-28 16:00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16:00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泾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18日

 

泾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扎实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构建“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林长和网格员“3+1”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分片包保、横向联动、全域覆盖、无缝衔接管理机制,实现“定格、定人、定责、定图”,着力打通乡(镇)、村(居)两级和森林经营单位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形成预防为主、防灭一体、保障有力的长效机制,显著提升“管火、查火、阻火、扑火”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内,维护好全县森林防火安全稳定形势。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划分森林防火网格

1.区域定格。结合各级林长责任区,划定县、乡(镇)、村(居)三级森林防火网格。进一步细化村级林长责任区,全面压实末端巡护责任,确保山有人巡、地有人管、卡有人守。综合考虑责任区生态区位、资源特点及防火任务,将村(居)级网格合理划分成一至多个范围明确的网格单元。国有林场结合区位优势、监管重点和可持续经营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划分森林防火网格单元。各乡镇要将辖区内森林经营单位、有森林防火任务的自然保护地森林防火网格单元纳入乡镇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林长制成员单位)

2.网格定人。按照林长履责模式,县级网格负责人由县级林长担任。乡(镇)、村(居)两级所有林地纳入监管范围,划分网格单元,乡(镇)级网格负责人由乡级林长担任,可设多个网格包片负责人。村(居)级网格负责人由村级林长担任,进一步细化网格单元,建立网格员队伍,由护林员、村民组长和森林经营单位人员担任。国有林场网格负责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并细化网格单元,明确网格员。网格成员由林长制成员单位和“一林一警"责任民警、“一林一技”科技人员担任。(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林长制成员单位)

3.人员定责。县级网格负责人主要督促责任区域落实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规划要求,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组织培训演练、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治等,乡(镇)、村(居)两级网格负责人重点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联防联控、早期处置等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水平。网格成员主要负责协助网格负责人落实森林防火任务,履行相关职责,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网格员全面熟悉林业资源分布及地形状况,以及责任区内重点人群活动的动态和规律,积极开展携装巡护、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火源管理、火情报告等工作。(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林长制成员单位)

4.上图定位。充分借助林业部门技术力量对辖区内以“三调”成果为基础明确的林地进行勘察定界,科学划分管理网格,形成网格化管理“一张图”,依托省市平台系统建设全县一体化、全覆盖的森林防火信息化系统,强化网格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责任范围以及网格林情、社情、防火设施等基础数据集成与运用,建立公示牌,同时在现有林长公示牌上进一步明晰相关森林防火信息。(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林长制成员单位)

(二)增强网格管火功能

1.严格火源管控。压实林长巡林责任,落实县级林长双月巡林、乡级林长每月巡林、村级林长半月巡林制度。(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林长制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护和风险隐患排查,发现森林火情实时上报、及时处置,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清单化、闭环式推进问题整改销号,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坚持隐患排查整治台帐每月报送县林业局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科商经信局)强化防火宣传教育,推广应用“防火码”。加强森林高火险期和重要时间节点防火,严格登记管理,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教体局)

2.推进联防联控。完善毗邻地区联防联控机制,做到监测预警信息互通、物资装备互用、基础设施共建、人员力量互补、火情早期处置配合,实行“无火共防、有火共扑”,开展联合实战演练,提升协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

3.打击违法用火。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建立违法用火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健全属地网格、林业和公安协同开展违法用火处罚工作格局,提高查处效率。发挥“林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加强森林火案行刑衔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林长制成员单位)利用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教,提高群众防火意识。(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

(三)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1.搭建防火指挥平台。将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护等数据资源汇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野外视频监控系统及省平台系统,对其预警信息实行火情识别-研判-处置全程线上调度,提升森林防火信息化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应急局、县气象局)

2.强化林火智慧监测。重点加强人为活动频繁、重要设施周边、火情多发易发等网格区域的语音视频提示杆和视频监控建设,提升火情监测覆盖率、识别准确率。推动有条件的网格实施电子围栏等新技术应用试点。(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文旅局、县气象局)

(四)建设林火阻隔系统

1.科学布设防火隔离带。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推进防火道路与农村公路共建,构建城镇、居民区、学校等重点区域和网格周边自然阻隔、工程阻隔、生物阻隔相结合的闭环防线,加快推进火情易发多发区域林相更新改造,隔离带可燃物定期清理,提升网格的系统阻燃能力。(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运局)

2.实施引水上山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网格加快蓄水池、取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铺设消防管道和配置防火水管、消防栓,加强蓄水池等水资源的动态监管,提升以水灭火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文旅局)

(五)提升火情处置能力

1.强化防扑火队伍建设。县级网格按照国家及省既有标准,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规范、完善购买社会化服务。加强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建队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5人。重点乡(镇)、村(居)级网格分别建成不少于15人、10人的防扑火队伍,或就近委托社会化森林防灭火队伍,做到对火险火情快速反应、迅速处置。组织队伍开展针对性演练和培训。(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2.加强装备物资储备。按照分级储备、高效处置的原则,加强各级森林防火物资保障,实现重点林区物资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大机械化装备应用,加快以水灭火设备在乡(镇)、村(居)网格应用。完善村(居)级网格员和火情处置队员的安全防护、野外生存类装备配备,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林长会议要加强调度推进,层层压实责任,全面落实网格管理任务;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县林长办)

(二)完善政策保障。统筹资金支持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将网格化管理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合理确定村(居)级网格员待遇并为其及防扑火队员购买人身意外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完善护林员队伍、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管理、防火物资储备管理、重要隐患点排查整治及重要火源点管控、早期火情处置等配套制度,提升网格森林防火实效。(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各乡镇政府)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网格化管理建设纳入林长制考核,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扬;因失职失责造成森林火灾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县林长办,配合单位: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