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交通运输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交运局>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894/202307-00059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承接泾县交通运输局审批执法事项目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04 09:56
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承接泾县交通运输局审批执法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3-07-04 09:56 来源:泾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职责边界

备注

 

 

 

 

部门

乡镇

 

1

涉路施工许可

行政

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四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3.《路政管理规定》第八条

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涉路施工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负责辖区范围内涉路施工许可的申请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批、管理。

仅限乡道施工许可

2

占用公路两侧边沟批准

其他

权利

《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占用公路两侧边沟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负责辖区范围内占用公路两侧边沟的申请受理,并依法进行批准、管理。

仅限占用乡道两侧边沟批准

3

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等行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4

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等行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5

对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超限使用汽车渡船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超限使用汽车渡船等行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情形除外

6

对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等危及公路安全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等危及公路安全行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7

对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

行政 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

2.《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等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8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行政 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

3.《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9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

行政 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等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10

对违规向河道倾倒泥沙、石块和废弃物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航道管理工作。

负责开展航道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违规向河道倾倒泥沙、石块和废弃物等行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11

对擅自占用、挖掘村道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擅自占用、挖掘村道等行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12

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行政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八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等行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13

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行政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等行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14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等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15

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处罚

行政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四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等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16

对未经许可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行政 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第八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未经许可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等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17

对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行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18

对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行为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

 

19

对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执法监督,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做好公路管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路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辖区内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等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