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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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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345/202312-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暨泾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的通知 文号: 泾经普办〔2023〕17号
发文日期: 2023-12-07 发布日期: 2023-12-07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暨泾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 14:01 来源:泾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3年12月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宣传月,根据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时序进度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活动暨泾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023年128(星期五)上午8:30报到,9:00准时开始,时间为半天。

二、活动地点

1.启动仪式地点:县融媒体中心演播大厅

2.宣传咨询地点:泾县红星广场

三、参加人员:

1.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勇;

2.泾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详见附件);

3.县经普办全体人员,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及经普办全体人员、“两员”代表30人、普查对象代表10人(“两员”代表及普查对象代表由泾川镇、县经济开发区安排并负责通知到位)。

四、主要议程

主持人:县融媒体中心主持人(包丽娜)

1.文艺表演;

2.县经普办主任、县统计局局长江雪琴同志致辞;

3.“两员”代表集体宣誓;

4.普查对象代表发言;

5.举行启动仪式;

6.现场咨询。

五、相关要求

1.请泾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127日下午17:00前通过0A邮件将参加人员名单(姓名、职务)报泾县统计局0A公文邮箱,联系人:张瑶,联系电话:166211116270563-5102556

2.请所有参加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活动现场;

3.请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经普办人员和“两员”代表穿着经济普查蓝色宣传马甲参加启动仪式;

4.请县经普办做好活动组织工作;

5.请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泾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3年127









抄送:市经普办

附件

泾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商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科协、县融媒体中心、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烟草专卖局、人民银行泾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