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3年12月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宣传月,根据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时序进度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活动暨泾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报到,9:00准时开始,时间为半天。
二、活动地点
1.启动仪式地点:县融媒体中心演播大厅
2.宣传咨询地点:泾县红星广场
三、参加人员:
1.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勇;
2.泾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详见附件);
3.县经普办全体人员,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及经普办全体人员、“两员”代表30人、普查对象代表10人(“两员”代表及普查对象代表由泾川镇、县经济开发区安排并负责通知到位)。
四、主要议程
主持人:县融媒体中心主持人(包丽娜)
1.文艺表演;
2.县经普办主任、县统计局局长江雪琴同志致辞;
3.“两员”代表集体宣誓;
4.普查对象代表发言;
5.举行启动仪式;
6.现场咨询。
五、相关要求
1.请泾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12月7日下午17:00前通过0A邮件将参加人员名单(姓名、职务)报泾县统计局0A公文邮箱,联系人:张瑶,联系电话:16621111627,0563-5102556;
2.请所有参加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活动现场;
3.请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经普办人员和“两员”代表穿着经济普查蓝色宣传马甲参加启动仪式;
4.请县经普办做好活动组织工作;
5.请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泾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3年12月7日
抄送:市经普办
附件
泾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商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科协、县融媒体中心、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烟草专卖局、人民银行泾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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