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范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按规定已改变用途的耕地、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我县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财政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以及全县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 ,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在全县范围统一执行,并在以后年度保持相对稳定。
四、办理流程:农户向村委会申报,村委会负责登记、乡镇负责汇总、村集中公示。村在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由各乡镇将电子档和纸质材料上报到泾县农业农村局、泾县财政局。
五、申请材料:泾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统计表
六、办理时限:5月6日-5月31日
六、咨询联系电话:0563-2384300
七、受理单位:泾县农业农村局
八、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563-5034588
地址:泾县谢园东路宣纸城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