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投诉泾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态度问题。
回复:2024 年1月18日14:30时许,县民政局已电话与来电人联系进一步核实诉求情况。经调查核实,2024年1月18日10点10分来电人到婚姻登记窗口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工作人员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办理完成全部手续,10点30分来电人要求工作人员为其在大厅拍照留作纪念,工作人员立即停下手头工作,用来电人的手机为他们拍摄了数张照片后,返回岗位继续工作,11点钟来电人认为工作人员拍摄的照片不好不满意,要求工作人员重新拍摄,工作人员解释自己不善长拍照,重新拍摄也是这样,请她重新找人拍摄比较好,且还要继续完成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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