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一是做好监测对象纳入与风险消除工作。针对日常走访和部门预警等方式摸排出的符合纳入条件的农户要及时开展申报流程,对半年以上风险稳定消除且非整户低保的监测对象,在确保风险隐患点已消除的基础上,开展风险消除工作。二是做好部门预警信息核查工作。对省办系统内推送的预警信息及时开展入户核查,真实填报相关信息,对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条件的要立即开展纳入工作。三是做好系统数据维护工作。2024年库已生成,各乡镇要对系统数据开展一次全面清洗,确保无逻辑错误;注意对“防返贫监测子系统”内提示的疑点数据信息与申报信息及时处理,对省办系统内自主申报信息和一户一码问题反馈做好及时受理核实,确保所有反馈和申报在7天内处理完毕。
二、帮扶计划制定工作。做好2024年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的制定工作,在制定帮扶措施时,要针对原致贫原因或返贫致贫风险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重点关注增收类措施(稳定脱贫户不再享受奖补相关政策,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原则上只监测不帮扶,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针对其风险点制定相应措施),省办系统2024年帮扶计划模块待省局通知后开始录入工作。
三、务工就业。一是提高务工数据质量。积极做好务工数据自查工作,确保做到账实相符,务工总体规模稳定。二是做好公益性岗位工作。结合资产收益分配工作,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安排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确保公益性岗位规模达标。
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中央和省级资金项目前期准备及项目开工建设工作,请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乡镇作为业主单位,要全力准备好项目开工前各要素保障工作,确保这两批资金项目在批复下达后90日内开工建设,并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履行好相关程序。
五、完善项目资料整理工作。一是在2月10日前将2023年项目档案装订成册并交一份至项目组。二是各乡镇组织镇村核查完善2024年项目库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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