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1月9日,我办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现就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公布工作提示如下:
一、开展自查。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要求,再次自查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统计准确、逻辑严密,绝对不能出现3年年报雷同情况。
“一、总体情况”不超过1000字,“监督保障”部分要列明“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格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数据,准确统计、逻辑严密。
规章,制发件数、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均填写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均填0(县直单位代拟稿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计入数据,2022年采用的就是“县直单位代拟稿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计入数据”这种计算方式;如果2023年计入数据,逻辑对应不上,则2022年、2021年的数据都要改;2023年的计算方式,保持与2022年的计算方式一致),“现行有效件数”需满足逻辑关系:2023年现行有效件数=2022年现行有效件数+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格上下要符合逻辑关系;如果未受理,均填写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是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与之无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计入;如果没有,均填写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问题和改进措施一一对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要报告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以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还有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第六项,共计3个部分。
二、按时公布年报。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集中展示页将于1月29日(星期一)开放,请各单位于1月26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在“宣城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公开—制度指南—公开年报”中发布。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同步发送OA邮件(泾县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至“政府办”—“信息中心”—“伍刘娟”。网上公开的年报内容与报送至县政务公开办盖章版的年报内容一致。
近期,县政务公开办将开展年报质量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质量与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考核挂钩。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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