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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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包合苏岭方解石矿(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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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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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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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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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8237668580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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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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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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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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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应急罚﹝2024﹞矿山-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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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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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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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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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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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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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人民币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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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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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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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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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 月 23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到泾县包合苏岭方解石矿(普通合伙)检查时,发现该矿山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井下西一采场安装的两处电气开关箱、+80m
中段配电所照明线均未取得矿用安全标志认证,不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
号)规定;2.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历史数据:+80m 中段回风及+80m 中段西一采场 CO 传感器自 11 月 13
日起监测数据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始终显示为 0 和 8ppm,未及时处理,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 6.7.7.9
的规定;3.矿初步设计采空区处理方案要求“采空区暴露面大于 500m2,体积大于 1500m3 ,采空区采用废石充填处理”,矿目前已处理的 8
个采空区暴露面均大于 500m2,体积大于 1500m3
,仅采用封闭墙隔离处理的措施。证据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下达的《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皖非煤安全监察移〔2023〕25
号)证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证据二:询问笔录一份证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证据三:现场照片证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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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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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 月 23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到泾县包合苏岭方解石矿(普通合伙)检查时,发现该矿山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井下西一采场安装的两处电气开关箱、+80m
中段配电所照明线均未取得矿用安全标志认证,不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
号)规定;2.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历史数据:+80m 中段回风及+80m 中段西一采场 CO 传感器自 11 月 13
日起监测数据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始终显示为 0 和 8ppm,未及时处理,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 6.7.7.9
的规定;3.矿初步设计采空区处理方案要求“采空区暴露面大于 500m2,体积大于 1500m3 ,采空区采用废石充填处理”,矿目前已处理的 8
个采空区暴露面均大于 500m2,体积大于 1500m3
,仅采用封闭墙隔离处理的措施。证据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下达的《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移送书》(皖非煤安全监察移〔2023〕25
号)证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证据二:询问笔录一份证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证据三:现场照片证明你公司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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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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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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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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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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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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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9MB1988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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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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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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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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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9MB1988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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