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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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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泾县医院泾川镇分院新建项目门诊综合楼A区、泾县泾川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门诊综合楼B区项目工程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1 17:05
关于泾县医院泾川镇分院新建项目门诊综合楼A区、泾县泾川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门诊综合楼B区项目工程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1 17:05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的规定,由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泾县医院泾川镇分院新建项目门诊综合楼A区、泾县泾川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门诊综合楼B区项目工程已于2023年9月16日竣工验收。企业承诺该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已全部结清。2024年2月1日,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进行公示。

该项目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于公示期内到泾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内如无举报或投诉,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公示期限:2024年2月1-2024年3月1日

联系电话:0563-5031309

联系单位:泾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东段人社局二楼20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