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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丁家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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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517D/202312-0008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丁家桥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度丁家桥镇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8 10:11
关于印发《2023年度丁家桥镇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10:11 来源:泾县丁家桥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

经镇党委研究,现将2023年度丁家桥镇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泾县丁家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2023年度丁家桥镇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各村积极开展电商工作,打造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特色和亮点,助力乡村振兴和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镇党委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丁家桥镇域内6个村

二、资金来源

本办法中的补贴资金从2023年中央服务业资金(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项目)中列支,用于支持全镇各村农村电商发展工作。

三、考核办法

丁家桥镇经发办牵头成立考核小组,根据《2023年度丁家桥镇乡村电子商务工作考核评分表》对各村进行考核量化评分。

(一)电商网点建设(20分)

1.村级电商网点(10分:村级服务网点符合快递进村要求、软硬件制度完好并能正常使用、服务台账记录规范完善、网点负责人按要求参加培训并能熟练开展业务的得10分。

2.年度内便民网点快递收发2000件以上或者网络代缴代购金额5万元以上的、综合网点帮助销售贫困群众产品1万元及以上的,每个网点另得10分。

本项最高得分20分,网点达不到上述要求或被通报未及时整改的每个(次)扣5分,扣完为止。

(二)电商日常工作(40分)

年度内按要求组织参加电商会议、培训、大赛等活动,以及报送工作报表、台账和信息等任务,得4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三)电商宣传报道(10分)

年度内发表的原创电商相关信息被县级、市级、省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每条分别得1分、3分、5分,以纸质媒体原件、复印件或网络媒体网页带链接截图为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四)荣誉获得(10分)

本年度内获得“淘宝村”等官方认定的荣誉称号10分。

(五)电商主体培育(10分)

1.年度内新增电商经营主体1-5、6户及以上的,分别得3分、5分,以2023年新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名称或经营范围含电子商务、电商、网上 (网络)销售、网上(网络)经营等相关词语为准。

2.年度内每新增1个电商限额以上商贸单位的加5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六)村电商工作负责人(10分)

1.村级有明确的电商工作包保负责人得5分。

2.负责人根据职责,按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得分,最高得5分。

四、评分标准

(一)评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 75 分至 85分之间(含75)为良好等次;60 分至 75 分之间 (含60分)为合格等次;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二)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分别给予电商奖补资金10万元、7.5万元、5万元。

五、考核要求

(一)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细则开展考核,将各村考核评分表计算汇总;各村上报相关考核材料至镇经发办。

(二)考核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考核。对相关材料和考核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2023年度丁家桥镇()村电子商务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

2023年度丁家桥镇     村电子商务工作考核评分表

乡镇:

(盖章)

日期:        

序号

目标内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1

电商网点建设

20

村级电商网点:村级服务网点符合快递进村要求、软硬件制度完好并能正常使用、服务台账记录规范完善、网点负责人按要求参加培训并能熟练开展业务的得10分;年度内便民网点快递收发2000件以上或者网络代缴代购金额5万元以上的、综合网点帮助销售贫困群众产品1万元及以上的,每个网点另得10分。本项最高得分20分,网点达不到上述要求或被通报未及时整改的每个(次)扣5分,扣完为止。

 

2

电商日常工作

40

年度内按要求组织参加电商会议、培训、大赛等活动,以及报送工作报表、台账和信息等任务,得4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3

电商宣传报道

10

年度内发表的原创电商相关信息被级、级、省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每条分别得1分、3分、5分,以纸质媒体原件、复印件或网络媒体网页带链接截图为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4

荣誉获得

10

本年度内获得“淘宝村”等官方认定的荣誉称号10分。

 

5

电商主体培育

10

年度内新增电商经营主体1-5、6户及以上的,分别得3分、5分,以2023年新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名称或经营范围含电子商务、电商、网上 (网络)销售、网上(网络)经营等相关词语为准。年度内每新增1个电商限额以上商贸单位的加5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6

村电商工作负责人

10

村级有明确的电商工作包保负责人得5分;负责人根据职责,按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得分,最高得5分

 

合计

100

 

 

考核小组成员签字:

 

村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