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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578721/202402-00004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发布机构: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进一步规范招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0 15:05
进一步规范招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发布时间:2024-02-20 15:05 来源: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第16号令)、财政部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财库便函〔2020〕385号)精神,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的通知》(泾政办〔2021〕26号),现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终止小型项目平台登记。强化与县财政部门对接,并共同组队分别到市公管局、宁国市、郎溪县考察学习。终止了原先采取“参与我县平台小型项目交易的企业,其企业注册地应在泾县,经县相应部门审核合格后在县交易中心平台登记”要求的平台小型项目交易方式,进一步破除交易壁垒,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规范限额以下项目交易。在上级参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拟发了泾县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范本和政府招标限额以下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交易文本,进一步规范此类工程项目以政府采购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三)注重代理机构业务提升。坚持不定期召开代理机构会议,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邀请专家授课,不断强化代理机构业务知识水平;组织开标现场观摩相互“找茬”活动,对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提升开标现场服务水平;同时,定期在县政府网站部门网页公示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信息,为业主选择代理机构提供参考。

(四)强化专家评委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评标专家从省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并逐年组织辖区内省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培训,2023年举办全省首个以评标专家廉洁教育为主题的培训会议,强化评标专家教育管理。严格对照《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认真开展一标一评,及时对出现问题的评委进行扣分或批评教育处理。

二、执行效果评估

我县招标限额以下工程,即: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社会整体反馈良好,为加快推进高质量高标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贡献力量。但招标人学法用法、执行文件规定,切实履行招标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依法管理还需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