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农业农村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农业农村局> 财政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 制度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MB15605798/202312-00079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数字赋农项目补助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01 08:43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数字赋农项目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08:43 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数字赋农水平,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393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数字赋农项目资金使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3年省级数字农业工厂(以文件、公告为准);2023年市级“未来农场”(以文件、公告为准);2023年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建设(优先选择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得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实力较强、效益显著的主体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

二、申报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主体,将申报文本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股,同时提供佐证资料、图片等(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品一标”证书、获奖荣誉证书、有关批文等相关资料)。

三、补助标准

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主体给予补助。

2023年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原则上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进行补贴且不超过15万元;2023年市级“未来农场”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万元进行补贴;2023年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建设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万元进行补贴。

四、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于2023年12月22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股(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程黎伟,联系电话:2384286。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