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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345/202402-0002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泾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泾统〔2024〕7号
发文日期: 2024-02-19 发布日期: 2024-02-19
有效性: 有效
泾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14:49 来源:泾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皖府法领办〔202211号)文件精神,现将县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局整体工作大局,与年度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领导班子进一步强化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紧抓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实践,强化干部职工依法治统观念,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通过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统计工作相结合,重点从“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入手,全方面、多层次、宽领域地开展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具体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为顺利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全面依法公布本单位权责清单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要求压缩办理时限。动态调整并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企业信息归集共享,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把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抓手,持续强化加大清减压工作力度,积极构建营商环境优良的政务服务体系,着力优化服务模式,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全力做好统计服务这篇文章。一是完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并对名录库进行动态管理,随时将符合条件的报表单位归入“四上”单位,做好跟踪调查。二是推进统计信息互通共享。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统计信息,打通横向到部门,纵向到个人的信息通道,推动统计数据共享应用。三是强化统计服务理念。变统计管理为统计服务,深入到拟纳统企业,现场帮助指导企业准备纳统所需材料,备齐所需资料后直接带到单位快速走程序,减少企业上报环节,做到及时、快捷、实事落实、好事办好。加强对调查对象的业务指导和对统计人员的培训教育的工作力度,全力提升统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我局作为为企服务平台诉求办理单位,在2023年度共录入和办结了11个为企服务平台的企业诉求,报送了24篇信息案例和2篇重要信息约稿,圆满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其中重要信息约稿《泾县着力推进“统计服务千企”工作》被泾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简报采用。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泾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部门统计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两个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适时评估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情况,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按计划、有步骤地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培训,提高了全体统计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利用统计内网信息平台,宣传统计法律知识,为干部职工学法提供条件,加强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的普法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年初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2023年度抽取13家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圆满完成我县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根据《泾县涉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加大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力度,让企业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又能感受到“执法温度”,推动企业主动提升守法合规意识,提高执法效率。同时根据《宣城市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每季度将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反馈至司法行政机关,对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党建统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到事前科学预防,事中妥善处置,事后评估总结。结合统计工作,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工作进行规范,向统计工作人员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预防化解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纠纷,结合文明创建网格巡查工作快速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性、敏感性信息,一般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对简易、常见矛盾纠纷,网格内及时就地化解。结合开展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等年度重点统计工作,对开展的“五经普”宣传、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把关,关注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兑现基层统计人员、经济普查员各项补贴资金,我县统计系统未发生社会舆情事件。

(六)强化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建立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统计局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印发<全县纪检监察机构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安排>的通知》《泾县审计局 泾县统计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的通知》,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参加县委巡察工作,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同时联合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深入部门、乡镇和有关重点项目、企业开展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有效预防统计造假行为的发生。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利用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持续推进“统计法治进党校”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抓住统计工作人员这一重点,健全统计系统学法用法机制,抓住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这一源头,提高企业依法统计意识,抓住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这一基础,推动全民知法懂法守法,致力形成领导干部熟法、专业人员精法、人民群众知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创新力度不够,在如何开展好依法治县工作创新特色上有待提高。一是在法治理论学习和中央关于统计改革精神贯彻领会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推动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开展执法监督保障不足。我县统计执法持证人员仅有一名,尚不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条件;三法治思维创新力不足。法治宣传工作仍存在惯性思维多,宣传方式方法简单化等问题,法治宣传创新思维有待加强提升。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再添措施、再鼓干劲,进一步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实做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和谐的统计法治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局干部职工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性普法宣传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五经普+法治”等系列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提升对《统计法》的知晓度和关注度。

(三)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持续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各类培训内容,提升干部职工和统计队伍整体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干部职工及统计系统学法制度,通过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四)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进行廉政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强对执法案件的管理。定期开展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比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案卷质量,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对重大处罚案卷要及时备案。三是大力推行“阳光”政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所有的行政处罚案卷全部“阳光运行”,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审查,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前,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对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进行全面审查,对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议。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及时报备,定期清理,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在实施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修正。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保持畅通,落实专人负责,对举报、投诉要及时调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三是强化行政问责。对违法行政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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