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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401-00099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工作部署及推进】关于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4〕6号
发布日期: 2024-01-31 15:24
【工作部署及推进】关于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1 15:24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运维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专业队伍,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班学习对象

(一)各乡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

(二)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二、跟班学习方式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跟班学习实行分期分批的方式进行。每一批为1人,时间为1个月(2024年度安排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政务公开跟班学习,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测评安排以及反馈测评结果,安排相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

三、跟班学习内容

(一)学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及考评标准;县政务网络信息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省、市、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及考评标准;省、市、县测评反馈的具体问题清单;县政务公开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跟班学习纪律

跟班学习人员在跟班学习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泾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县政府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坚守岗位、严守纪律、加强学习、认真履职,服从工作安排,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随意顶替。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组织工作人员跟班学习是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参加,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敷衍。

(二)为保证跟班学习人员集中精力学习,跟班学习期间与原单位脱钩,跟班学习各单位不再安排其他工作任务。

(三)跟班学习人员学习期间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纳入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附件:泾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跟班学习2024

年度安排计划表

  

 

202419

 

附件

泾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

跟班学习2024年度安排计划表

 

 

时间

单位

第一批

二月

泾川镇

第二批

三月

云岭镇

第三批

四月

茂林镇

第四批

五月

榔桥

第五批

六月

桃花潭镇

第六批

七月

丁家桥

第七批

八月

黄村镇

第八批

九月

蔡村镇

第九批

十月

琴溪镇

第十批

十一月

昌桥乡

第十一批

十二月

汀溪乡

注:以此表为准,安排计划表为滚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