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欠发达国有林场皖南泾县森林科普教育自然基地、生态护林员)实施方案公示
现将我局2024年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欠发达国有林场皖南泾县森林科普教育自然基地、生态护林员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
公示单位:泾县林业局
监督电话:0563-5123708
电子邮箱:cw5669@163.com
附件:1.欠发达国有林场皖南泾县森林科普教育自然基地实施方案
2.2024年泾县生态护林员项目实施方案
泾县林业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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