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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573032667C/202403-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部门文件】泾县招商合作中心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泾招〔2024〕3号
发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有效性: 有效
【部门文件】泾县招商合作中心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15:46 来源: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2023年以来,县招商合作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围绕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开展招商工作,为顺利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营造了良好、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单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招商合作中心党组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中心认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党组会议、工作例会上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并现场开展述法评议,并将会议材料整理成册供单位成员学习,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我中心为推动 “双招双引”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优化项目预审审批流程,实现便民、公开、高效,明确了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帮办办理内容、服务规范、时间责任,完善了审批流程图。2023年度共召开20次项目预审工作会议,共预审70个项目,67个项目通过预审。通过预审项目中:工业项目34个,占比50.75%。文旅项目25个,占比37.31%。农业项目5个,占比7.46%,商贸项目3个,占比4.48%。同时,我中心依法推进招商引资政策资金兑现。5月19日,县招商合作中心、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泾招〔2023〕10号)。9月13日,县政府将文件批示至县财政局、县招商合作中心,要求开展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11月8日,县财政局、招商合作中心、科商经信局、税务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第三方评估公司联合召开2022年度工业项目招商优惠政策兑现工作会商会,并于11月9日至10日,开展联合入企审核工作,对涉及到的企业逐一上门,对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项目投资合同和县政府有关纪要,依法依规对各企业运营情况和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初拟了审核意见,12月6日副县长卢勇主持召开征求意见会,与会单位均无意见。现2022年度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资金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按照县政府部署,我单位制定完善了《泾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公共服务清单》,并按政务公开要求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了班子议事决策制度,确定了重大事项的范围、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了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在决策程序、决策监督等环节都做了明确规定。对行政决策事项定期跟踪反馈,并适时调整。重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可能存在重大决策风险的决策事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在单位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议中研究落实,并于今年印发《泾县招商引资项目闭环管理办法》《泾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尽职调查暂行办法》《泾县招商引资项目履约机制》三个机制,推动招商引资项目闭环管理。《泾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泾政〔2019〕16号)文件于2019年5月出台,部分条款已达不到上级新政策新要求。根据县政府安排,从2023年2月份开始,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县财政局牵头,参考借鉴市内周边县(市)区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推出《泾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稿)》,现修订稿已通过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等待印发。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一般性工作文件执行三审制,由职能股室起草、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对影响范围广、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规划方案、合同协议等事项经合法性审查后由中心党组会、主任办公会集体决定。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贯彻《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按规定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在提交单位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均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核。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我单位依法、及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认真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回复办理营商环境企业诉求。单位门户网站有专人管理,设有公开邮箱方便群众联系业务,咨询事务。对在县政府网站“12345”热线网络平台上,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能答复的马上答复,需要研究的也能及时回复,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帖帖有回音。对县委、县政府转办的信访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办理并反馈,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2023年以来,我单位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信访事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我单位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股室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年度工作紧密结合,理顺工作与公开、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明确信息公开的联络人员,扎实做好我单位的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网站建设等工作。加强梳理本部门的主要职责事项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保持动态更新。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我单位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把法治宣传工作同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发展结合起来,突出《营商环境管理条例》宣传,确定了部门负责人为法治宣传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普法责任落到实处。2023年,我中心入企走访暨政策宣传共计218余次,为企业解决难题12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月”、“江淮普法行”和“12.4”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并前往包保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0余次。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县招商合作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和县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着法治教育宣传方式不够灵活、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法治机关建设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因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紧且在外地招商活动较多,人员出差频繁且时间较长,客观条件上难组织高频次集中学习。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工作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中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泾县篇章贡献招商力量。

(二)推动法治宣传贴近一线,打造浓厚宣传氛围。要以《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内容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主动对标、争先进位,提炼特色,把法治文化宣传融入到招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开展到招商工作一线。

(三)进一步依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树立起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理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