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及时、全面的公开了政府信息。(牵头单位:综合管理科,协作单位:各内设机构)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栏目建设,确保栏目设置能够满足新时代信息公开的需求。(牵头单位:综合管理科,协作单位:各内设机构)
三是严格落实“三审负责制”,所有信息必须经过编辑初审,科室负责人再审,主要或分管负责人终审后方可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不包含涉密或个人隐私等敏感内容。(牵头单位:综合管理科,协作单位:各内设机构)
四是继续开展培训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参与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牵头单位:综合管理科,协作单位: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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