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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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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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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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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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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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和实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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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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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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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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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核准(含国发〔
2016〕72号文件规
定的外商投资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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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乡镇政府
(按照皖政〔2022〕
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承
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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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国发〔2016〕72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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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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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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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少年因
身体状况需要延缓
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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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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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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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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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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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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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县民政局;
乡镇政府(按照皖政
〔2022〕112号文件有
关规定承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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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殡葬管理条例》
2.《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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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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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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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行不定时工
作制和综合计算工
时工作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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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乡镇政府(按照
皖政〔2022〕112号文
件有关规定承接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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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
4.《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第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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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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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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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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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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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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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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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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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
管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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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乡镇政府(按照
皖政〔2022〕112号文
件有关规定承接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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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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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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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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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改动、迁移
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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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乡镇政府(按照
皖政〔2022〕112号文
件有关规定承接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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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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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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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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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路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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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乡镇
政府(按照皖政〔
2022〕112号文件有关
规定承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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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路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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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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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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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等社会资
本通过流转取得土
地经营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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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县农业农村
局承办);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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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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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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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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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宅基地审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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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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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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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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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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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
、灌排工程设施审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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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乡镇政府
(按照皖政〔2022〕
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承
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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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
5号)
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1995年11月13日水
政资〔1995〕457号公布,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令第46号修改)
4.《省水利厅关于公布省级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皖水政〔2013〕
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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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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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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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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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和旅游局;乡镇
政府(按照皖政〔
2022〕112号文件有关
规定承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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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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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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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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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设立广播电视
站和机关、部队、
团体、企业事业单
位设立有线广播电
视站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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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和旅游局(县
广电新闻出版局)初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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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发布,2013
年12月7日第一次修订,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2020年12月1日第三
次修订)
2.《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7月6日广电总局令第32号
公布,2020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7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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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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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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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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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委,乡级
政府(按照皖政〔
2022〕112号文件有关
规定承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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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2019年4月
23日国务院令第714号修改)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
〕52号)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
号公布,2017年12月26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修正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
(皖政﹝202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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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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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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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及在森林和野生动
物类型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建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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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乡镇政府
(按照皖政〔2022〕
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承
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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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2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办复便函(皖政办复〔2021〕373号 )
6.安徽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
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函〔2021〕4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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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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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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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统一经营的林权流
转给本集体经济组
织以外的单位和个
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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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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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2013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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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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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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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闲置、拆除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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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分
局;乡镇政府(按照
皖政〔2022〕112号文
件有关规定承接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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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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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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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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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及在城市建筑物、
设施上悬挂、张贴
宣传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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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局;乡镇政府(按照
皖政〔2022〕112号文
件有关规定承接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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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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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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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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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建筑物搭建
、堆放物料、占道
施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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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局;乡镇政府(按照
皖政〔2022〕112号文
件有关规定承接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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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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