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交通运输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交运局> 回应关切> 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894/202403-0001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有关数据申报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5 08:20
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有关数据申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5 08:20 来源:泾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22]1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数据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2024年3月5日至3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和意见,请反馈至泾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563-266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