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24〕3号)要求,成立泾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余 良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黄 凰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 组 长:李直斌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 飞 县文旅局局长
许 雯 县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陈学新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汪新年 县发改委副主任
何晓军 县教体局副局长
张朝霞 县科商经信局副局长
陶 俊 县财政局党委委员
李开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华 斌 县住建局副局长
陈 伟 县交运局副局长
田晓祥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雷王荣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郑生强 县文旅局副局长
张健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孙小平 县统计局副局长
石 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好星 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
丁绍虎 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洪成钢 县委党史地方志室副主任
王振兴 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宏伟 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副馆长
查俊利 桃花潭·查济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
奚 俊 黄田景区管理处副主任
泾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陈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因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的,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泾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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