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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403-00020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注意!6月30日前缴纳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1 10:32
注意!6月30日前缴纳
发布时间:2024-03-11 10:32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发布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
安徽省人社厅发布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
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期限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7号)规定,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未及时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为了您的权益,请您及时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