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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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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62C/202403-0002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3 09:44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09:44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我局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办理,现将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主办件13协办件5件,其中重点建议1件,为唐慧枝代表提出的11号建议《关于加快孤峰乡村振兴步伐,修复孤峰古道,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建议》“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代表建议2件。全部顺利办结,其中,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11件),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件3件,占比27%;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5件,占比46%;所提问题待以后解决的(C类件3件,占比27%。所有办结的建议均及时征询代表意见,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收到交办任务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和研究建议内容,根据领导分工和股室机构职能,提出办理初步分解意见明确建议办理的分管领导、承办股室机构和责任人,并将具体任务分解情况正式发文,说明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落实。切实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机构具体落实,整体联动协作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在完善建议和提案受理、交办、催办、走访、反馈等程序上,实行“五定”的管理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并建立由相关股室机构起草、分管领导阅改、与代表和委员交谈的办理程序,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各分管领导带头办理,及时研究和协调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检查办理工作进度切实保证办理工作的质量。

(三)注重实效,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股室机构到交办件后及时与人大代表见面或电话沟通,详细了解其想法;在正式答复前再次主动沟通,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及时完善办理。同时,把重实际、重实干、重实效作为办理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在安排部署工作时,始终把办理工作同重点工作相结合,同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同密切联系群众相结合,统筹兼顾,把建议、提案意见充分吸纳到实际工作中。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跟踪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办理的“回头看”工作,确保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提案落到实处。因条件政策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列入计划、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