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政办秘〔2024〕8号
关于印发《泾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县直单位:
《泾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第35次县长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2月4日
泾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等17个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县域商业概况
1.基本县情。我县辖110个行政村和17个居民委员会,户籍人口34.52万人,常住人口27.1万人。2023年,我县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92.9亿元,累计增长10.5%。
2.主要商业概况。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村级便民店480个,覆盖率达到100%。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乡镇物流配送中心1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126个(包括社区站点),行政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100%。
(二)前期工作进展
县乡(镇)村商业网点布局合理。我县辖区内县域商业网点建设中,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经营范围包括商超、娱乐和餐饮;大型连锁商超1家(目前分店分布在城区中,乡镇尚未涉及)、中小商超178家。乡镇商业网点建设中,单体商超覆盖率达100%;村级商业网点建设中,村级便民店480个,覆盖率达到100%。
农村电商发展势头强劲。建成了3500平方米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乡镇物流配送中心1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126个(包括社区站点),行政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100%。构建起“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有效加强了宣纸、茶叶、木梳、锅巴、白酒等地方特产流通方式。其中,宣纸文房四宝产品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2亿元。成功打造了泾县独特的文化电商发展模式。泾县荣获“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农村电商连续第六年获得省级先进表彰。
农村市场主体与流通体系建设完善。县域重点商贸企业25家,安徽老字号企业21家,行业主要涵盖商业网点、线上销售主体、农产品流通等,流通范围包括宣纸、茶叶、木梳、锅巴、白酒等地方特产。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5个,全县500吨以上的冷库2个。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指南》和《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划分标准》要求,通过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建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基本实现县城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县域内有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到2024年底,完成建设或升级改造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乡镇商贸中心10个,村级便利商店110个,实现我县县域商业类型建设类型达到增强型。
三、重点工作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改造提升县域商业设施。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改造升级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购物中心及大型品牌连锁商超等关键商贸服务网点,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发展,打造一站式综合商贸服务平台,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并向城区周边乡镇辐射。(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乡村振兴公司、各乡镇)
2.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发挥乡镇承上启下的区域优势,引导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建设改造一批满足乡镇居民生活服务需求的乡镇商贸中心,提升乡镇集贸市场形象,改善乡镇消费环境。引导乡镇商贸中心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乡村振兴公司、各乡镇)
3.改造村级便民商店。引导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加强对夫妻店、小卖部等村级现有网点进行规范化改造。支持邮政企业在村级商业网点中设立村级邮政综合服务站点,丰富村民生产生活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中国邮政泾县分公司、各乡镇)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4.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和末端物流服务网点。完善货物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一体化设施,提高自动化和智慧化水平。(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交运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中国邮政泾县分公司、各乡镇)
5.构建城乡物流共同配送体系。鼓励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探索建立完善城乡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进一步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提高配送与揽寄时效,降低快递配送成本。(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交运局、中国邮政泾县分公司、各乡镇)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6.优化产销供给方式。加强与住建、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农业、供销等部门衔接,确保重点商贸物流设施的建设和仓储转运中心等重点商贸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落实。支持城市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示范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特色农产品稳定销售和农民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乡村振兴公司、各乡镇)
7.推动农村电商发展。鼓励依托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农村快递物流站点等,加快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打造电商示范带头企业,完善农村电商体系。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加强资源整合,统筹推进品牌、标准、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致力于提升可持续运营水平,带动农户通过电商网销增收。(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公司、各乡镇)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8.加强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和跨区域配送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乡村振兴公司、各乡镇)
9.加强农业品牌培育。紧跟中央提出的在“十四五”时期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根据我县商业发展实际,以扩大本地特色产品如宣纸、茶叶、锅巴、木梳、白酒的销售为目标,围绕现有销售平台,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通过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建立更加紧密的产销衔接,让产品卖得出、立得住,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支持农产品产地发展“电商+产地仓+快递物流”仓配模式,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乡村振兴公司、各乡镇)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10.促进生活服务融合发展。加强引导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根据当地居民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中国邮政泾县分公司、各乡镇)
四、项目计划
(一)重点启动阶段(2023年8月)
制定方案,强化引导。制定《泾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成立泾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主体。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9月—2024年8月)
落实方案,全面推进。根据重点工作及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明确项目建设内容、选择程序、依据、责任主体等,在各乡镇推荐、初筛,选定的县域商业建设储备项目清单的基础上,向市商务、财政、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报备后,由县科商经信局牵头将公开组织全县项目清单相关承办单位规范填报《安徽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并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表)或项目申请报告,经合规性初审、专家评审、结果公示、会议评定后予以立项,形成正式入库项目清单,录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4年9月)
根据流程,评估验收。在规定的建设期内竣工的项目,相关承办单位规范出具项目验收申请书、实际建设投资额证明材料、第三方出具的项目全部实际建设投资额审计报告、项目绩效报告及其它的证明材料,以专项审计报告确定的项目有效投资额为基础,按对应项目补助标准和补助限额要求,计算应补助额度,由县科商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通过初审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开展初验、指标体系自评,后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争取资金,落实政策。积极争取县域商业建设体系示范县资金,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规范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落实县级财政保障,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投融资模式,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助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突出政策的导向性,助力农村商业发展。
(二)加强监督,不断推进。加强日常监督机制,引导县域商业体系规范有序发展。发挥有关部门在商贸活动中的监管职能,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实地指导监督,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定期考核评价商业体系改造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商贸企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宣传,信息公开。加大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报道推进情况,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附件:
1.泾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泾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1
泾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立勋 (县政府)
副组长:卢 勇 (县政府)
成 员:何俊中 (县政府办)
丁 珉 (县发改委)
张爱军 (县科商经信局)
曹 斌 (县财政局)
王笑明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查旭光 (县住建局)
曹建华 (县交运局)
张 剑 (县农业农村局)
彭永根 (县乡村振兴局)
狄智权 (县供销社)
李笑立 (泾川镇)
蒋光庭 (云岭镇)
文 明 (茂林镇)
黄 超 (榔桥镇)
夏光田 (桃花潭镇)
陆雨生 (丁家桥镇)
高 珊 (黄村镇)
胡启亮 (蔡村镇)
徐彦奇 (琴溪镇)
万昊飞 (昌桥乡)
袁 婕 (汀溪乡)
杨 勇 (中国邮政泾县分公司)
葛 峰 (县乡村振兴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商经信局,张爱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赵云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抓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及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2
泾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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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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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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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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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作机制,出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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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县科商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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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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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政策规定,出台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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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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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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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支持,建设内容有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出资的基金或政府投融资平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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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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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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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设施设备、功能业态达到增强型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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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商经信局、泾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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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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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商贸中心,所有乡镇有增强型及以上商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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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商经信局、各乡镇、乡村振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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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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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便民商店,90%(含)以上(含)的行政村有基本型及以上便民商店;常住人口1000人(含)以上的行政50%(含)以上有增强型及以上便民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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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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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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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设施设备、功能业态达到增强型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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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泾县分公司、县科商经信局、县交运局、泾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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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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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快递物流点,所有乡镇均有快递物流站点(满足周边或镇区居民快递收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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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泾县分公司、县科商经信局、县交运局、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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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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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有服务,所有行政村能够提供快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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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泾县分公司、县科商经信局、县交运局、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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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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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资源整合,县域内资源实现整合,30%(包裹量,含)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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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泾县分公司、县科商经信局、县交运局、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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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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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同时满足“农村电商服务覆盖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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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商经信局、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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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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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满足“建立集初加工、冷藏保鲜仓储、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产地集配中心”或“产地低温处理率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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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县科商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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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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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按“文明菜市行动”标准,完成乡镇标准化菜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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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商经信局、各乡镇、乡村振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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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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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商业规划,满足“编制县域商业网点专项规划”或“将县域商业规划纳入市级商业网点规划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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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商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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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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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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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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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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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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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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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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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
2.提供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
3.对城区和一定范围的乡镇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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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一般10000-20000㎡左右。偏远、人口稀少的县可适度降低要求,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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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人口较少、商业欠发达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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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日用百货、 餐饮等分区经营, 自营类商品实行统一结算。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仓储、 停车场等设施,配 备配送车辆、人员等。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 生产、防淹排水等 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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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城 综 合 商 贸 服 务 中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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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强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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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具备上述功能外,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 提供家电、通讯、服装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大件消费需求。
2. 提供娱乐、休闲、亲子、健身、教育、物流、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拓展空间载体,打造多功能、多业态、复合型的县域商业集聚区(微商圈)。
3. 提供本地特色商品体验,打造区域优势供应链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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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一般在20000-30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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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人口相对集中、商业较发达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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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配备上述设施设备外,根据实际需 要,配备与娱乐、休闲、亲子功能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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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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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商 贸 中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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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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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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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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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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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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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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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包括果蔬肉蛋奶、食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乡镇居民日常、实用型消费。
2.提供餐饮、理发等基本生活服 务。
3.乡镇商贸中心具有业态显著集聚特点的商业形态,不包括步行街、商业地产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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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单体商超形态,其他可根据实际确定)一般在500-1000㎡左右,偏远、人口稀少的乡镇可适度降低标 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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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低于 10000人、 商业欠发达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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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经营,自营部分实行统一结算。根据实际需 要,可配备电子收 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信息系统。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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増 强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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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具备上述功能外,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 提供小家电、服装、鞋帽、家纺等商品销售。
2.提供维修、洗衣、修鞋、快递收发、农产品收购等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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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一般1000-15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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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在10000-30000人、商业基础较好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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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配备上述设施设备外,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休闲娱乐设施、临时停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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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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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级 便 民 商 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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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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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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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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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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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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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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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油盐酱醋、小食品、日杂用品等生活必需品零售,满足村民就 近、便利消费。
2. 提供生活缴费、邮件快递代收代投等服务。
3. 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帮助农民获取生产生活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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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营面积一般不低于30㎡,偏远、人口稀少的村庄可适度降低标准,下同。
2.商品单品 (SKU)不低于100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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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低于500人的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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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殊商品外,采取开架取货式。悬挂醒目牌匾识,店铺整洁,货物开架陈列。商品明码标价,实行索证索票制度。符合经营、住宿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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増 强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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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功能,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 提供水电、宽带、生活缴费、复印等服务。
2.提供农产品需求、劳务、房屋等中介信息服务,以及农业生产、信息化等生产技能提升服务。
3.提供简易农资农具等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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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面积一般在30-100㎡左右。
2.商品单品数 量(SKU)不低于300种。
3.主要商品统一采购率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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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 500-1000人的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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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设施设备外,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生活缴费、复印机、农资存放等设备,接入互联网和相关涉农服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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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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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物
流
配
送
中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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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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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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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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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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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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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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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物流快递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至县城和主要乡镇村。
2. 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比20%以上。快递配送从县到村、从村到县不超过3日。
物流配送中心提供开放、非排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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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一般在5000-10000㎡左右。地广人稀、偏远县可适度降低标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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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低于100人的县,或西部交通不便、经济欠发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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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统一的货架、仓库、分拣、配送车辆等设施设备。实现部分基础设施和信息等资源的共享。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可参照 GB/T28581和GB /T21072标准要求,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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増 强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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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功能外,同时具备以下功能:
1. 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30%以上。
2.快递配送从县到村、从村到县不超过2日。
3.采取统仓共配等物流整合模式。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的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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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一般在10000-30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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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达到100-400人的县,或中西部交通较为便利、经济基础较好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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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设施设备外,可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及冷链物流车辆。建立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或快递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与项目承办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采购商、配送网点进销存信息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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