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发改委> 财政资金> 部门项目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95Y/202403-00014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发改委2024年部门项目的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5 14:31
泾县发改委2024年部门项目的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情况
发布时间:2024-03-15 14:31 来源: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成品粮油代储补贴资金

1)项目概述。我县城镇常住人口约14万人,按照每人每天口粮0.5斤,口油0.1斤的数量计算,为完成保障城镇人口7天成品粮油供应的目标,我县须完成成品粮油储存任务大米255吨,食用油50吨。

2)立项依据。支付代储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成品粮油存储产生的管理费用。

3)实施主体。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起止时间。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成品粮油储存任务大米255吨,食用油50吨。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成品粮油代储补贴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13001

实施单位

泾县发改委

项目属性

新增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30

 年度资金总额:

1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1年—2024年)

年度目标

    持续开展成品粮油代储工作,合理调节县内粮食供求平衡,有效稳定粮食价格,加强宏观调控,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提供有力的物资保证,为保障粮食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我县城镇常住人口约14万人,按照每人每天口粮0.5斤,口油0.1斤的数量计算,为完成保障城镇人口7天成品粮油供应的目标,我县须完成成品粮油储存任务大米255吨,食用油50吨。

成品粮油储存任务是保障我县城镇居民消费需求,提高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能力,巩固粮食安全工作建设进度的有力物资保证。

    补贴资金用于支付代储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成品粮油存储产生的管理费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成品大米代储数量

765吨

成品大米代储数量

255吨

成品油代储数量

150吨

成品油代储数量

50吨

质量指标

国家中等质量标准

符合

国家中等质量标准

符合

粮食保管防潮率

≥95%

粮食保管防潮率

≥95%

时效指标

按年度计划及时性

按年完成拨付

按年度计划及时性

按年完成拨付

月度计划完成率

按月完成

月度计划完成率

按月完成

成本指标

根据合同约定数量

100%

根据合同约定数量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提高政府对粮食市场调控能力

明显

提高政府对粮食市场调控能力

明显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政府对突发粮食事件的应急保证能力

明显

提高政府对突发粮食事件的应急保证能力

明显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粮食安全的作用

持续保障

对粮食安全的作用

持续保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粮食企业满意度

≥95%

粮食企业满意度

≥95%

群众满意度

≥95%

群众满意度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