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桃花潭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桃花潭镇>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729743054042A/202402-0010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桃花潭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桃花潭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1 08:00
关于印发《桃花潭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1 08:00 来源:泾县桃花潭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各部门:

现将《桃花潭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    

 

桃花潭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4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各村、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在全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通过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压实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有序推进,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成立以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领导组(详见附件1)。

三、重点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 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农家乐、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寄宿制学校、养老院、景区景点、古民居等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单位消防管理不落实方面。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员工不掌握“一懂三会”,未组织新入职人员岗前消防培训。灭火演练针对性不强,疏散现场无人组织。具有承包、租赁或委托关系的场所在合同中未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责任以及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统一管理。

(二)违规生产经营方面。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春节长假及营业期间严禁施工改造,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应严密火灾防范措施。

(三)防火分隔不到位方面。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之间未严格防火分隔,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2个安全出口。冷库尤其是地下冷库与其他建筑之间未严格防火分隔。下店上宅住宿人员3人以上的未严格防火分隔。

(四)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方面。用火用电用气应严格做到“人不离现场”,其中人员密集或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场所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备消防器材,并在场所主入口和作业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动火作业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动火结束后,现场监护人要继续监护半小时,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场所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五)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方面。检查发现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必须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

(六)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方面。检查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必须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存在此类问题的,必须严格查清责任,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七)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方面。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进行拆除。

(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方面。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的,违章搭建的彩钢板房建筑,必须依法责令立即拆除。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 年 1 月底前)。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大整治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 年 3 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整治三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确保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六、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发动三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领导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需要拆除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的,要积极对接村干部,上门做好工作。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要积极做好曝光行动,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 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村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要求。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镇政府兼职消防队、企业兼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 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七、任务分工

应急办:负责统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督促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指导各村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

城建站:负责依法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指导小区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管理,以及电瓶车充电管理;对全群租房开展检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执法队:负责对管理职责范围内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

供电所:负责对“三类重点场所”电线路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做好电线路敷设、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等环节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三类重点场所”内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实施“一单四制”制度督促整改治理。

财政所:负责督促涉及“三类重点场所”管理的公房,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各项措施; 组织对所管理公房“三类重点场所”开展检查,协作配合做好整治行动其他相关工作。

经发办:负责指导督促“三类重点场所”内餐饮业、住宿业、商超等商贸服务类单位贯彻执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督“三类重点场所”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文旅办:负责监督“三类重点场所”内文化娱乐场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重大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突出旅游景区、旅游民宿、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排查。

教体办:负责监督“三类重点场所”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科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区域的消防检查。

民政所:负责监督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的安全管理。

卫计办:负责监督“三类重点场所”内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托育机构、保健场所、医养结合场所的安全管理。

派出所:负责配合相关行业主管等部门开展“三类重点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将“三类重点场所”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对象范围。各、各行业主管部门于3月1日前,要对所属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摸排,上报所属行业领域全部单位底数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至应急办汇总。

(应急办联系人:潘文,电话:15105639080)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 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将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附件:

1、桃花潭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领导组名单

2、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任务清单

3、三类重点场所安全整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