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市、区):宣城市泾县
部门:水利局
序号
指标名称
内 容
是否必填
1
事项名称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必填
2
事项编码
选填
3
决定机构
泾县水利局
4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第三十三条:
5
受理机构
泾县水利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6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5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说明: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期限内。
7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反馈。
8
事项类别
承诺件
9
办公地址
泾川镇谢园西路273号
10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
11
办事条件
具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防洪法要求
12
收费依据
无
1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14
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书 2、防洪评价报告 3、工程建设方案
15
乘车路线
环城公交车至谢园西路273号
16
办理结论
结论种类
□证照 £批文 □其他
办理结论名称
关于XX项目有关防洪安全活动的批复
17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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