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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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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420/202403-0006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加强重点水利项目标后履约管理的通知 文号: 水办〔2024〕30号
发文日期: 2024-03-14 发布日期: 2024-03-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加强重点水利项目标后履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16:17 来源:泾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项目法人:

为强化我县2024年重点水利项目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政府投资的水利项目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根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建设管理的通知》(泾政办〔202032 号)等文件规定,就加强重点水利项目标后履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管范围

纳入标后履约管理重点监管的项目包括:泾县中村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泾县濂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泾县汀溪河宋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泾县琴溪河汀溪段河道治理工程、泾县陈坑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泾县汀溪河水环境治理工程(一期)等。

二、重点监管内容

(一)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检查各参建单位是否执行考勤制度,并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核实,人员是否满足要求。

(二)是否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履约,或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降低服务等级。

(三)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履行相关手续的。

三、明确检查方式

(一)项目开工前,由各项目法人建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监理单位(总监、监理员)履约人员台账,并报泾县水利局重点项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项目法人每日通过手机视频进行人员考勤,每月将考勤情况统计报送重点项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重点项目工作领导组派员定期或不定期到现场进行巡视检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监管项目总台账,对项目法人报送的考勤情况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处理方案。

四、检查结果运用

标后履约检查结果将报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管理单位。与2024年度全国、安徽省市场主体履约行为评价工作及2024年泾县水利局质量考核工作挂钩。

五、工作要求

开展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标后履约检查工作,监督合同双方诚信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推动重点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有关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各法人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检查、不得徇私。重点项目领导组应依法依规秉公办理,认真研究处置检查结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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