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安徽省农民满意农技员推介活动的通知》(皖农教〔2024〕27号)文件精神,经农技员申报、部门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综合评价认为泾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唐春兰同志长期扎根基层、敬业奉献,符合安徽省农民满意农技员人选推荐条件。现将该同志先进事迹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泾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电话:2384285)如实反映。
附:1.推荐理由
2.安徽省农民满意农技员人选推荐人选唐春兰同志先进事迹
泾县农业农村局
泾县县委宣传部
泾县总工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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