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村镇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改委、省民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1〕45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项目安排计划予以公告,详细情况见公告附件。
公告期10天(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及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监督举报电话)
0563-5430286(蔡村镇人民政府)
0563-5102563(泾县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jxcczfpb@163.com(蔡村镇人民政府)
ahjxfpb@126.com (泾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蔡村镇人民政府
泾县幕三路泾县乡村振兴局
公告附件:
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公告单位: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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