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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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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85D/202308-00090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泾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临时救助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14 17:10
临时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3-08-14 17:10 来源:泾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临时救助标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家庭类别和遭受困难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单次救助金额最高上限不超过我县最低生活保障10倍。我县2023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80元/月·人。2023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55元/月·人。